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日期?017-04-26 10:09:49
来源?a href='http://www.chinatax.gov.cn/index.html' target='_blank' style='color:#AAA'>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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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布本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发票管理,优化纳税服务,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明确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有关问题,发布本公告?/div>
二、纳税人是否可以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为了满足纳税人发票使用需要,税务总局?017??日起启用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为了方便纳税人发票使用,公告明确,纳税人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div>
三、本公告自何时起施行?/strong>
本公告自2017??日起施行?/div>
(江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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