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春节期间旅游文体商贸活动安全管理的通知
日期?015-06-10 17:26:52
来源?a href='http://www.leshan.gov.cn/' target='_blank' style='color:#AAA'>乐山市人民政?/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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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乐山高新区、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nbsp;
为组织好春节期间旅游、文体、商贸活动,确保安全,经市政府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nbsp;
一、强化大局意识,合理组织活?nbsp;
春节是我国人民最重要的传统节日?#50;010年以来,我市连续5年成功举办迎春文旅套餐活动,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近期成绵乐高铁开通,给我市旅游和人民群众出行创造了更加便利的条件。节日期间,组织必要的旅游、文体、商贸活动,既是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的需要,也是抓好服务业发展促进我市经济实现开门红的需要。但必须看到,我市安全形势依然严峻,“12·31”上海外滩拥挤踩踏事件也为我们敲响了群体性聚集活动安全的警钟。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增强大局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精简、务实、安全原则,在全面做好安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组织节日期间旅游、文体、商贸活动?nbsp;
二、细化活动方案,加强安全防范
(一)认真制定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责任分工,认真做好活动的各项筹备工作,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把工作任务尤其是安全责任量化、细化,分解落实到岗位、到人头?nbsp;
(二)落实防范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活动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消防设施齐全完好,人行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要加强对景区游船、索道、栈道等的维护和管理。要控制好活动高峰时段的人员数量,配备必要的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及人员疏散的场地和通道?nbsp;
(三)强化应急处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特别是防踩踏、火灾和应对大客流的专项预案,明确活动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实施单位和场地管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加强应急演练,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措施到位、安全监管到位?nbsp;
三、严格安全许可,强化安全保障
(一)严格安全许可。要本着“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ldquo;属地管理、守土有?rdquo;的原则,做到严格条件、严格审批、严格监管,切实落实主办者的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所有旅游、文体、商贸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3;05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大中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乐府办发?#50;009?#49;6号)规定,实施安全许可。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活动场地及周边环境的实地检查,加强对活动安全预案编制和演练的指导,严格依法审查活动方案,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凡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活动,一律不得举办。对于群众自发组织的聚集活动,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社会面管控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nbsp;
(二)加强安全检查。各主办单位要从活动的时间、地点、形式、规模、人员、场地安全设施等方面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及时掌握活动人员流量并提前研判,采取必要的管控措施;要随时掌握活动情况,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尤其是对有可能发生的道路、天气等异常情况,要提前向市民和游客作出警示?nbsp;
(三)强化现场管控。要建立由主办单位牵头,承办单位、实施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活动现场值守机制,以及由同级政府领导牵头的现场应急指挥体系,保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第一时间有效处置。要组织足够的力量,配备与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安保人员,加强现场执勤,做好现场秩序维护、交通秩序维护、治安秩序维护、消防安全维护等工作。对于在旅游景区内自发形成的聚集活动,景区管委会和当地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预案,加强监管和防范,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公共安全?nbsp;
对因措施不力、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查责任?nbsp;
乐山市人民政?nbsp;
2015?#50;?#52;?/span>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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