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乐山市水土保持规划?015?030年)的批?/h1>
日期?017-11-22 13:55:52
来源?a href='http://www.leshan.gov.cn/' target='_blank' style='color:#AAA'>乐山市人民政?/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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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市水务局《关于审批〈乐山市水土保持规划?015—2030年)〉的请示》(乐水?017?5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div>
一、原则同意《乐山市水土保持规划?015—2030年)(报批稿)》(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div>
二、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以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土资源为主线,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监督管理,注重综合治理,实现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撑?/div>
三、通过《规划》实施,?020年,基本建成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080平方公里,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率达到20.79%,治理区植被覆盖率提?.32%。到2030年,全面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3139平方公里,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率达到60.44%,治理区植被覆盖率提?9.31%?/div>
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把水土保持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责任分工,完善政策措施,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合作,齐抓共促;市水务局牵头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做好跟踪分析,依法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及时研究并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