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016-08-11 13:26:20 来源:乐山市人民政府 在线浏览次数?span id="hits">?
乐山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提高环境执法效能,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的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span>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会议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川办函?span>2015?span>178号)和国、省、市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要求,通过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形成“各级政府统一组织、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监管格局?/span>
(二)基本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属地政府的环境监管主体责任,组织辖区内负有环境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力量,建立“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的监管体系。(三)工作目标。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通过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切实保护和改善环境?span>
二、网格划分及职责
市环保局负责综合督查各县(市、区)政府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实施和运行情况,市级相关部门负责指导督促下级部门落实网格内的环境监管职责。市、县(市、区)政府负责构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网格和工业集聚区(含各类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下同)、自然保护区等网格,并落实相应管理措施。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等)可结合工作任务将所辖的村、社区划为第四级网格?/span>
(一)一级网格。乐山市行政区域为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市政府。工作职责:1.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指导监督二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加强对下一级网格的巡查、抽查和督查?span>2.负责强化环境保护重点区域、流域的协同监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确保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span>3.负责划定二级环境监管网格,组织市级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对应每个下一级网格成立监管工作组,明确监管工作组责任人和工作组成员?span>4.发现问题、接到投诉举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调查处理?/span>
(二)二级网格。全市按行政区域共划?span>12个二级网格区域,分别为市中区(含大佛景区)、沙湾区、五通桥区、金口河区、峨眉山市(含峨眉山景区)、夹江县、井研县、犍为县、沐川县、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乐山高新区,责任主体为各县(市、区)政府和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工作职责:1.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划定三级环境监管网格,指导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认真调查处理上级网格交办的环境污染案件,依法全面履行本级网格监管职责,及时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相关信息?span>2.承担本辖区日常环境监管执法任务,依法查处辖区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污染纠纷案件,按要求公开污染源相关信息及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信息?span>3.负责组织本辖区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对应成立网格监管工作组,明确监管工作组责任人和工作组成员?/span>
(三)三级网格。按二级网格内行政区划,以所辖的各镇(乡、街道)、工业集中区、自然保护区等为单元划分为三级网格区域,责任主体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集聚区管委会、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等。工作职责:1.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组织、指导和监督四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span>2.确定本级网格的负责人,明确环境监管工作机构和任务,配备必要的监管人员,建立与二级网格的联动机制?span>3.按规定承担本级网格相关环境监管检查、巡查、协调和报告工作,切实履行环境监管职责?span>4.有条件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还要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四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span>
(四)四级网格。村(居)委会为四级网格的责任主体,工作职责: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明确本级网格责任人,建立与三级网格的联动机制,配备必要的农村环保监督员,负责日常了解、巡查、协调和自治监督,协助三级网格开展环境监管工作?/span>
(五)网格成员?/span>
1.环境保护机构或人?/span>
一、二级网格环保部门: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开展本级网格日常环境监管工作,按规定开展污染源巡查和各类执法检查,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理本级环境信访投诉、环境污染纠纷和上级交办等案件,按要求公开监管信息;对需多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的,及时上报本级网格责任主体组织实施;统一监督各监管工作组工作?/span>
三级网格和工业集聚区、自然保护区等网格环保机构:排查并及时发现、制止和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协助二级网格工作,全面排查工矿企业、饮用水源地等环境安全隐患,认真调查、报告并协助处理二级网格交办的环境污染案件,及时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相关信息?/span>
四级网格环境保护人员:协助三级网格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纠纷和违法案件等,及时了解、发现、制止和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span>
2.负有环境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span>
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和本级网格主体单位划分的环境监管职责,承担网格内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污染防治和资源保护等环境监管工作。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或者立即上报本级网格责任主体调查处理?/span>
三、网格运行管?/span>
(一)网格要求?/span>
1.实行“五定”。建立各级网格内环境保护“五定”机制,即对网格内所有污染源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监管,确保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相关内容依法向社会公开?/span>
2.建立责任制。各级网格之间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span>
3.加强协调配合。各级网格内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建立联动机制?/span>
4.完善监管档案。建立并完善涵盖所有污染源的一厂一档制度。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完善各级网格内污染源档案,并保持动态更新。有条件的地方要组织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span>
(二)网格运行?/span>
1.巡查。上级工作组每年要对下一级网格的工作进行督查,对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各级网格要对照职责,按规定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span>
2.查处。及时责令整改环境问题,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报告网格责任主体,按规定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对需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同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span>
3.反馈。上下级网格主体和成员间要信息互通,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反馈回复,并按要求公开?/span>
4.评价。各级网格每年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研究改进措施,自评结果要逐级上报上级人民政府?/span>
(三)网格监督?/span>
1.上级监督。上级网格要督查下级网格的日常运行情况,责令下级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span>
2.公众监督。鼓励各网格设立环境监督员,牵头协调组织各界代表等对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予以监督?/span>
3.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追踪查处结果,参与环境监管工作?/span>
四、实施步?/span>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span>12?span>10日前)?/span>
各地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深入研究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各县(市、区)政府和乐山高新区管委会?span>12?span>10日前将联系部门、联系人员信息及部署情况报送市环保局?/span>
(二)体系建立阶段(2015?span>12?span>30日前)?/span>
各地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辖区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和措施,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各县(市、区)政府和乐山高新区管委会?span>12?span>10日前将本地工作方案和工作开展情况报市环保局,市环保局汇总后上报市政府?/span>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6?span>1?span>1日起)?/span>
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正式运行。各地要严格按照网格化监管体系的工作流程和工作任务,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乐山高新区管委会要在每年12?span>10日前向市环保局报送网格化监管工作总结,市环保局汇总后上报市政府?/span>
五、保障措?/span>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市政府成立乐山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为市环保、发改、经信、教育、科技、公安、审计、司法、财政、人社、国土、住建、交委、水务、农业、商务、卫计、国资、工商、质监、安监、统计、林业、城管、国网供电、人民银行等部门(单位)和乐山高新区、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及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政府、乐山高新区管委会应按要求成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进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和相关工作的落实?/span>
(二)完善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环境监管工作职责(附件1),建立管理保障制度,制定工作流程,明确相关部门在网格化环境监管中的职能,出台考核评价办法及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和移交移送等制度,提高环境监管效能;建立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按要求公开相关工作情况?/span>
(三)提升能力。各地要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相关部门综合预算,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业务培训,加强三、四级网格监管责任人员业务能力的指导和强化;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充分借助各部门现有网格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能。市上由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组?span>7个工作组(附?span>2),对全?span>12个二级网格区域环境监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span>
(四)强化责任。各地要严格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环境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侦办。同时,建立严格、科学的责任追究机制,按照权责一致、能力与责任相匹配等原则,实事求是健全网格监管责任追究机制,科学合理界定追责情形与免责情形,对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依纪实施问责?/span>
附件?span>1.乐山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职责
2.乐山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span>
附件1
乐山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职责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关于环境监管职责的责任分工,认真落实相关环境监管职责,具体如下:
一、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主要承担下列职责?/span>
(一)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和年度实施计划?/span>
(二)依法制定和实施有利于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的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加大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资金投入?/span>
(三)建立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负责人和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的考核内容?/span>
(四)每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应当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span>
(五)负责对本辖区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整治,组织所属相关部门加强环境保护执法监管,严格环境准入,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或关闭严重环境违法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span>
(六)建立跨行政区域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联合防治协调机制?/span>
(七)统筹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保护运行管理,组织对生活废弃物的分类处置、回收利用?/span>
(八)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环境敏感区,以及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自然遗迹的保护?/span>
(九)加强对农村环境的保护,统筹相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治土壤污染和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石漠化、地面沉降以及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体富营养化、水源枯竭、种源灭绝等生态失调现象,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span>
(十)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制定预警方案,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环境受到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措施?/span>
(十一)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建立监督参与平台,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span>
(十二)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span>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span>
负责督促指导本行政区域企业事业单位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和居民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畜禽水产养殖及农业面源污染防?span>,抓好家庭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和耕地保护?/span>
三、市级相关部门(单位?/span>
(一)市环保局: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专项规划、行动计划等相关规划;组织实施环境经济政策;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制度的实施;负责大气、水、土壤、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电离和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及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核发,组织对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抽检;负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负责环境监测管理和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估工作;负责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管,开展执法检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负责调查和处理环境污染纠纷,协助地方政府处理环境污染事故;负责环境信息发布工作?/span>
(二)市发改委: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空间布局主体功能区规划,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节能降耗工作,参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制定落实差别电价、火电环保电价政策,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以及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生态补偿的价格政策;审批的重大项目应当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span>
(三)市经信委: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编制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督促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省规定的要求和标准;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推进淘汰落后产能;负责油品升级、油气回收工作?/span>
(四)市教育局:负责将环境保护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加强环境保护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配合环境保护部门开展“环境友好型学校”创建活动?/span>
(五)市科技局:负责将环境保护科技进步纳入科学技术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大对环境保护科研及创新的投入,支持科研机构和有关单位开展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加大对节能减排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完善技术创新体系,示范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span>
(六)市公安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危险废物和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负责对交通噪声和广场、公园、街边、家庭室内产生的干扰居民生活的噪声污染进行监督管理,对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淘汰黄标车、老旧车;依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拘留处罚;依法查处涉嫌环境刑事犯罪案件;配合环境保护部门处置突发环境事件?/span>
(七)市审计局:加强对环境保护治理专项资金审计监督,开展专项资金审计,促进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把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使用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span>
(八)市司法局: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普法的重要内容,推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全民教育;依法加强本行政区域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服务者、司法鉴定人涉及环境保护的法律事务的规范管理。指导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领域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加强对环境保护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开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规范管理和执业监督?/span>
(九)市财政局:负责编制政府年度环境保护预算,将重大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项目优先纳入财政预算计划,统筹安排环境保护资金;根据环境保护工作需要,逐年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组织研究和实施相关财政政策,将环境保护指标完成情况作为有关财政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span>
(十)市人社局:负责将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作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将环境保护法?span>
法规纳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span>
(十一)市国土资源局:实施国家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和用途管理制度,编制本行政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组织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防治矿山地质灾害,负责土地综合整治和督促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依法取缔非法矿山开采等行为;配合环境保护、农业等部门开展土壤污染修复工作?/span>
(十二)市住建局:将环境保护纳入城乡建设及城市发展空间布局规划,保证规划依法实施;负责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进行监督管理;推进城镇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收集率;负责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span>
(十三)市交委:负责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防止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会同相关部门处理公路、水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组织实施港口、码头、船舶及交通干线污染治理,对职责范围内机动车船的环境污染实施监督管理,加强公路建设工程污染防治和管理;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环境污染防治和管理?/span>
(十四)市水务局: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划定水功能区划,严格依法审批江河湖库排污口的设置;负责水土流失的预防及治理工作;负责预防和治理河道采砂过程中的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负责村镇饮用水安全保障;督促各水电站安装最小下泄流量在线监测设备,并落实最小下泄流量要求;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水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span>
(十五)市农业局: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加强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指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和农膜等生产资料;指导和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组织实施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组织实施畜禽养殖业及其他农业节能减排项目;协助环保部门制定污染物总量减排控制计划,倡导水产健康养殖方式;监督落实规定区域施肥类网箱养殖的取缔,依法查处违规水产养殖行为;负责对渔业污染水域事件进行调查处理?/span>
(十六)市商务局:配合做好进口商品环境保护准入关口;推进流通领域各环节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加强批发零售企业节能降耗(含限塑)、老旧汽车报废回收拆解和更新、再生资源回收以及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的监督管理,防止产生污染;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油品升级工作?/span>
(十七)市卫计局:加强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对自来水厂出厂水水质进行卫生监督监测;指导和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防治,配合和支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查处医疗卫生机构环境违法行为;指导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应用辐射设施设备管理,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和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件应急工作;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中的伤亡人员救治和相关疾病预防工作;根据国家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和风险评估制度及研究结果,协助做好与环境污染有关疾病的预防和控制?/span>
(十八)市国资委:督促所监管企业强化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环境保护、污染治理的各项措施,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严格奖惩;指导督促所监管企业自觉接受环境执法检查,做好环境隐患排查和整改,加强环境应急管理?/span>
(十九)市工商局: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被吊销环境行政许可的企业,根据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变更、注销登记,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擅自从事小餐饮服务的,或违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设立产生油烟、噪声、异味污染以及安全隐患的餐饮、加工、娱乐、宾馆等经营场所和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配合有关审批(主管)部门予以查处?/span>
(二十)市质监局:负责加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在受理企业申请和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规和要求;负责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配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对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环境监测设备、仪器、仪表等的计量认定工作和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span>
(二十一)市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环境污染。负责对矿山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及时排除环境安全隐患?/span>
(二十二)市统计局:将环境保护有关统计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并定期公布;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所需数据统计,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span>
(二十三)市林业局:负责对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保护和恢复森林、湿地、沙化土地的典型区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区,水源涵养区等生态脆弱区的生态环境;负责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石漠化防治、湿地保护、陆生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等工作?/span>
(二十四)市城管局:负责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质气体,以及在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的物质的行政处罚权;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逐步推行环卫保洁机械化清扫;监督管理城乡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理工作,对已建成的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乐山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日常管理,做好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会同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做好景区规划区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span>
(二十五)国网乐山供电公司:负责严格执行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差别电价等节能减排电价政策;对政府有关部门发文明确的淘汰、关停和环境违法企业,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停、限电措施?/span>
(二十六)人行乐山市中心支行: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未通过环评审批或者环保设施验收的项目,不得新增授信支持;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审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申请时,应根据环保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加强授信管理,对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应严格控制贷款;监督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授信审查条件,严格审批、严格管理?/span>
(二十七)峨眉山景区管委会:景区内保护动植物生态、水系自然环境和维护环境卫生,负责景区内造林绿化、护林防火和防治病虫害等工作?/span>
(二十八)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核心景区内保护动植物生态、水系自然环境和维护环境卫生,配合市城管局做好景区规划区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span>
(二十九)其他相关部门:在政府领导下,结合实际,按照本部门职责,认真落实环境监管责任?span>
附件2
乐山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span>
第一监管工作?/span>(市中区<含乐山大佛景?span>>):
?/span> 长:?/span> 谦(市城管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第二监管工作?/span>(五通桥区、乐山高新区):
组长:周泽稀(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第三监管工作?/span>(犍为县、沐川县):
组长:夏光程(市环保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第四监管工作?/span>(峨眉山?span><含峨眉山景区>):
组长:赵 勇(市农业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第五监管工作?/span>(沙湾区、马边彝族自治县):
组长:余红卫(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第六监管工作?/span>(夹江县、井研县):
组长:马 杰(市水务局总工程师?/span>
成员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第七监管工作?/span>(金口河区、峨边彝族自治县):
组长:许忠勤(市住建局市城建办副主任)
成员单位: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