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016-08-11 13:26:12 来源:乐山市人民政府 在线浏览次数?span id="hits">?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span style="COLOR: black">乐山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委托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span>?/span>乐山综合垃圾处理场项?/span>?/span>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工程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对各项污染物采取先进有效的治理措施,使项目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span>
目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委托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敬请社会各界关系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建设的环保提出意见?/span>
建设单位:乐山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人: 陈女?/span>
联系电话?/span>13981399623
环评单位:四川省环科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span>
联系电话?/span>13980096966
2016?/span>6?/span>7?/sp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