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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016年大学新生资助政策公?/h1>

    日期?016-07-05 10:07:16     来源?a href='http://www.scol.com.cn/' target='_blank' style='color:#AAA'>四川在线     在线浏览次数?span id="hits">?

 日前,记者从乐山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获悉,目前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已建立起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ldquo;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准大学生资助政策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ldquo;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可以享受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资助等三项?/p>

其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条件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59;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59;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共同借款人原则为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如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p>

2016年及以后被全国普通高等学?#40;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名单为?#41;录取就读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专科和本科)?ldquo;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每生每学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其中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50;000?#41;,并且连续资助直到学业结束。学生休学期间,暂停发放资助。本科毕业后攻读研究生的学生,不属于资助范围,但毕业当年专升本、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全日?ldquo;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可享受本资助政策。同时,享受本资助政策的学生,可同时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国家和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p>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金,用于解决2016年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的短期生活费。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人一次性补?#53;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人一次性补?#49;000元?/p>

此资助项目主要对象是普通高中应届毕业学生中,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40;含高?#41;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申请学生需要到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就读高中学?#41;领取统一申请表,按照要求完成申请后,经主管部门评定后,将拟确定的学生名单公示后,无异议后再行打卡发放给受助学生?/p>

(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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